2024年12月17日
各学院:为切实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大质量保障理念,完善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体系,加强学校教学工作信息反馈,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办法》(教学〔2024〕2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学生教学信息员选聘和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4级学生教学...
2024年12月17日
【评建办[2024]5号】各相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学校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将审核评估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要求1.各相关部门按照下发的本部门支撑材料目录,在最内层文件夹内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注意:最内层文件夹是以支撑材料目录名称命名的,切勿更改此文件夹编号和名称),提供的支撑材料务必真实可信。(各部门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附件已通过电子政务...
2024年12月17日
各教学院部: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试卷命题、评阅与成绩评定等工作,为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准备,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22]12号)(附件1)及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部署,学校将对教学资料(含对应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开展分批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2月20日,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专家随机抽查...
2024年12月16日
各学院、有关部门、相关同学:在12月14日进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有以下同学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现发布认定结果。学生如有异议,请在通报之日起10日内,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安工大[2017]107号)的规定进行申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学号姓名学院违纪行为认定结果12月14日上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229064**0周*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指定位置违...
2024年12月16日
各位监考教师:首先感谢您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监考、考务工作。为确保我校考点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召开考务人员、监考工作人员培训会。现就我校考点考务、监考培训安排通知如下:一、监考教师培训会培训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培训地点: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考务人员培训会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培训地点:教务处会议室(汇文楼A213)三、...
2024年12月16日
各院(部)、有关单位、全校师生: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徽工业大学考点)将于12月21-22日在秀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停课事宜:12月20日下午7-8节、9-11节秀山校区东教一楼、D楼的课程停课,21日、22日全天全校停课。二、封楼事宜:考试期间秀山校区东教一、汇文楼D楼进行临时封楼管理,封楼时间为20日16:00-22日19:00。届时严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封闭楼宇。请各单位务必通...
2024年12月09日
各学院、各位同学: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大质量保障理念,充分发挥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主体作用,做好课程评价,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请各学院持续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工作。希望广大同学严肃认真地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积极上网评教,对自己所选课程给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宝贵的建议,以便学校了解课程教学真实效果...
2024年12月09日
各学院,有关部门,相关同学:在11月25-29日进行的学期中集中性课程考试中,有以下同学违反考场纪律,现发布认定结果。学生如有异议,请在通报之日起10日内,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安工大[2017]107号)的规定进行申诉。考试时间考试课程学号姓名学院违纪行为认定结果11月27日下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239044**0王**建筑工程学院违反考场纪律违纪11月28日下午计量经济学B229104**0汪**商学院违反考场纪律违纪22910...
2024年12月09日
各院(部)、有关单位、全校师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徽工业大学考点)将于12月14日在佳山、秀山两校区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停课事宜:12月14日全校停课。二、封楼事宜:考试期间将对佳山校区教一、教二、教三,秀山校区东教一南楼、北楼、汇文楼D楼进行临时封楼管理,封楼时间为12月14日6:00-18:00。届时严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封闭楼宇。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教师、职工和学生...
2024年12月07日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有效期内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提交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