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
各学院(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课程思政建设和“四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教学创新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养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投入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安徽工业大学第三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同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安徽省第三届教师...
2022年11月23日
11月18日,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开展了巡教工作,重点查看了第12周周五上午第1-2节课教师教学、学生出勤、课堂学生抬头率、教学秩序等方面情况。 本次共查看课堂64个,其中57个课堂开展线下教学,4个课堂线上教学,3个课堂无上课教师和学生(办理了停课手续)。从巡教情况来看,开展线下教学的57个课堂教学总体情况良好,教学秩序井然,教风学风良好,教师均能提前10-1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教学状态良好。整体出勤率、...
2022年11月22日
各学院(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是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
2022年11月22日
各学院及相关任课教师:校少数民族健身操队将代表马鞍山市参加今年11月份在滁州市举行的第九届安徽省民族运动会,为了更好地代表学校为马鞍山市取得荣誉,根据赛程安排,健身操队需要集中赛前集训及参赛,请假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22日23日晚上、24日下午、11月25日——12月1日全天。经领导批准,同意以下同学在此期间请假。序号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1宋*209***314商学院互联网金融互2012金*静219***228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行政...
2022年11月22日
各位2019级同学: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安工大〔2021〕36 号文件精神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2019级开始,学生必须完成“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才能毕业。1、课程设置:“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1学分3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6学时,实践教育26学时(第1学期2学时,第2-7学期各4学时)。2、工作进展:前期各学院组织对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总审核,现将2019级劳动教育实践完成情况予以...
2022年11月18日
2022级新生学习指导系列活动之一 —大学适应篇 佳山校区主题:大一新生如何适应大学学习主讲:曾晴光(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时间:11月20日(周日)下午14:00地点:本部教三南401 秀山校区主题:大一新生如何适应大学学习主讲:曾晴光(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时间:11月21日(周一)下午14:00地点:东教D205欢迎广大2022级同学参加! 教务处2022年11月18
2022年11月18日
各学院: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校办[2002]4号)《安徽工业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启动2022年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项目2020年立项的以及2020年以前立项但还未结题验收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见附件1)。二、工作要求(1)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写出反映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工作过程,完成原申报项目的目标、研究内容情况,成果比照分析作出自我评价,分析超过或未...
2022年11月16日
相关职能部门、各院(部):为高质高效举办我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帮助青年教师进一步理解竞赛理念,准确把握教学设计核心要素、课堂教学要求及核心观测点,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竞赛成绩,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启动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校工会、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院(部)分工会主席,各院(部)教学副院长,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2022年11月15日
各学院(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在教学中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抓实本科教学工作,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情况等,持续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定于第12...
2022年11月15日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有效期内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 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提交2022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工认协〔2022〕36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