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是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专家选派和使用原则上从专家库提取。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对推荐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推荐条件。各学院(部)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各二级学院院长和系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应推荐。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
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2和附件3,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
三、其他要求。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学院(部)可适时向教务处补充推荐人选,每年定期更新完善本单位专家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对于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年龄超限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上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部)按照附件1模板汇总评估专家推荐名单,电子版于11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2532114011@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质量与教师能力发展科。联系人:马丽,联系电话:2311812。
附件1.评估专家推荐名单模板
附件2.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附件3.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
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