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部):

为规范、有序、高质量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依据《安徽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秘[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后续工作

1、 各学院(部)于2025年10月30日前制定学院(部)综合评价办法,电子版交教务处备案。按照《办法》的精神开展学院(部)综合评价工作。

2、 各学院(部)于第10周(11月8日)前完成公示并向教务处报送学院(部)2024-2025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附件1)。

二、启动2025-2026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请各学院(部)按照《办法》要求,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2025-2026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并按照《办法》要求开展本学年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相关工作。

以上报送的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经学院(部)院(部)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秀山校区汇文楼A楼2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404427388@qq.com,联系人:张静,办公电话:2311611。

三、听评课工作安排提醒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校督导组专家人数有限,且有其他工作安排,结合《办法》精神,“同行或督导评教”以学院(部)听评课为主,如需校督导专家参与听评课,请学院(部)督导组长或教学院(部)长及时(11月1日前)和相应校督导组组长联系沟通安排好学年度听评课。

校督导组组长分工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序号 学院(部) 督导组长
1 商学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 董武清
2 冶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创新教育学院 周俐
3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微电子与数据科学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胡宏智

特此通知。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2024-2025学年)

附件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信息一览表(2025-2026学年)

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秘[2023]11号)

教务处

2025年9月12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新生入学报到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