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33号)、《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工大[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学籍处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拟处理学生认真核对所获学分以及拟处理结论,核对无误请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核对表经学院审核后于9月22日前报教务处。拟处理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

二、请通知符合返回原年级条件的同学填写《学籍返回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后于9月22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审批。返回原年级由学生自愿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

三、学籍处理决定下达后,请通知受到劝退处理的学生于30日内办理旁听申请,《旁听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逾期不提出旁听申请的学生将按退学处理,请通知学生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并填写《按退学处理知情同意书》(附件3),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

四、各学院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安工大[2023]6号)第九章第三十条文件规定,梳理应予退学学生,要做到应退尽退。按退学处理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决议后于9月22日前报教务处。

五、因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学籍,且已超过2年服役年限的学生,请各学院做好摸排工作。仍在部队服役且有复学意愿的学生须提交《继续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4);仍在部队服役且无复学意愿的学生,以及已退役超过两年且未申请复学的学生,请通知学生本人出具《放弃学籍申明》(附件5),学校将予以注销学籍。以上材料经学院审核后于9月22日前报教务处。

工作中各表格及数据将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到各学院,请注意查收。各项材料请报送至汇文楼A209,工作联系人:李蒋、张静,联系电话:2315248。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


下一条:2023级本科新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