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安工大〔2020〕45号)(附件1),启动2021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工作,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的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本科生

二、申请专业:

1、除建筑学专业外,其它所有专业都设有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2、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须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的专业类(见附件2)。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学籍的一年级学生;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3、身体健康,学有余力,主修专业无未通过课程;

4、在校期间,只允许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一个辅修学士学位。

四、申请、审核及发文

1、申请:拟申请且符合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修读申请条件的学生应于5月17日-5月23日期间,登录学校主页的“智慧校园”→点击“教务系统”→点击“培养管理”→点击“辅修管理”→点击“辅修报名”→选择辅修学年学期“2021-2022-2”→选择辅修院系→点击“查询”→选择辅修专业,点击“报名”→点击“送审”→选择审核人(选择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老师)→点击“送审”。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学院于5月24日-5月25日期间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于5月26日前将审核合格名单以Excel文档汇总报送教务处审批(电子版发邮箱1462637192@qq.com)。

3、发文: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审核合格名单进行审批后,发文公布同意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联系人:曾晴光,电话:2315243。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附件2:2021年安徽工业大学招生专业归属专业类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


下一条:关于2022届本科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