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附件1)要求,为按时高质量做好我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我校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今年填报时间较往年缩短了半个月,时间紧、任务重。
 数据填报存在先后顺序,为确保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能够准确、按时、高质量入库,请各填报单位(含后续步骤填报单位)高度重视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立即下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和《2021年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附件3),根据任务分工,组织仔细阅读、领会相关指标内涵,认真细致梳理、分析、论证、审核本部门需填报的各类数据,及时在填报系统采集、审核,按时完成填报任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高质量。
 二、采集内容及任务分工
 采集内容为我校的本科教学状态数据,涉及8个大类73张表格。各相关部门任务分工详见《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部门任务分工一览表》(附件4)。
 三、填报系统
 填报系统网址:https://udb.heec.edu.cn。
 使用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0、IE11、Chrome、Firefox版本)。
 四、采集时间
 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各步骤具体完成时间详见下表:
 
  
   
    | 序号 | 步骤 | 表格 | 完成时间 | 
   
    | 1 | 关键步骤一 | 表1-1、1-2、1-3 | 9月22日 | 
   
    | 2 | 关键步骤二 | 表1-4-1、1-4-2 | 9月23日 | 
   
    | 3 | 关键步骤三 | 表1-5-1、1-5-3、1-6、1-7 | 9月27日 | 
   
    | 4 | 关键步骤四 | 表1-5-2、2-8-1、2-8-2、3-1、3-2、6-1 | 10月8日 | 
   
    | 5 | 生成初步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初步论证和数据调整 | 10月13日 | 
   
    | 6 | 关键步骤五 | 其余相关采集表 | 10月20日 | 
   
    | 7 | 生成数据分析报告,进行数据论证和调整,并提交 | 10月30日 | 
   
    | 8 | 编制完成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提交 | 11月5日 | 
  
 
 五、其他
 1、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审核人员。各部门填报、审核账号及密码单独发送到部门填报人员。
 2、质量监测数据由牵头部门负责采集,配合部门协助提供相关数据及内容。
 3、采集的数据提交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后不得更改。
 联系人:刘盼莉     联系电话:2311611
  
                                               教务处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3:2021年状态数据库指标变化
 附件4: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部门任务分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