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字体: 【大】 【中】 【小】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安工大[2020]136号)(附件1)规定执行。

2.奖励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提交材料。教师需提交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纸质版(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查验后返还)。

上级或学校发文正式公布的项目或奖项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由归口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进行汇总审核。

4.报送时间。申报奖励教师于2022年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单位,各单位初审后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分类报送至相关归口部门。

5.各类教学奖励申报归口部门联系方式及有关说明:

(1)教育教学成果奖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类、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类。(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教所按文件统一汇总,无需申报)

负责部门:高教研究所,联系人:雷金火,2311815。

(2)“挑战杯”科技竞赛类

负责部门:团委;联系人:赵美男,电话:2315155。

(3)“挑战杯”以外的其他学生科技竞赛类:具体申报要求由创新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4)研究生教育类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联系人:杜中德,2311310。

(5)(1)-(4)类以外的项目

负责部门:教务处;联系人:杨凤年,2315601。

6.各归口部门于3月31日前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果汇总后报教务处。

7.学校教学成果奖励领导小组对2021年教学奖励进行会议审核后,提出2021年度教学奖励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审批。

8.教务处负责将审批通过的教学奖励方案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人事处核发。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团委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安工大[2020]136号)

附件2 教学奖励申报表


下一条:学籍成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