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提交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工认协〔2021〕33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21年中期到期专业(即本轮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19年1月”的所有通过认证专业),冶金工程学院(冶金工程)、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等3个专业须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冶金工程学院(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建筑工程学院(安全工程)、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等10个专业须提交2021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
二、提交时间
2021年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年度报备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24:00。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
三、提交方式
各类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指南》。各类材料提交地址为http://login.ceeaa.org.cn/,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后续安排
根据《指南》,2021年中期到期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将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组织审核,审核结果送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申请纳入教育部采信名单。各通过认证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报备材料,将由认证协会组织抽查。
对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在持续改进情况报告提交后,认证协会将组织开展中期审核,第二年上半年公布审核结果。中期审核不通过的,中止认证有效期。
对所有通过认证专业,每年年底前报备当年度改进情况(有效期第3年年底前,改进情况年度报备与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均应提交),认证协会将组织抽查,抽查情况将作为中期审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其他
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
提交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6093190;邮箱:ceeaa@moe.edu.cn。
附件:
1、关于提交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
2、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pdf
3、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
教务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