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保障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度校外实习计划制定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拓展实习基地,将学生合理分散于各相关单位实习,切实落实实习培养计划。所有校外实习安排均需上报,实习单位尽量和本专业相吻合,若暂不能确定实习单位(马钢和宝钢除外),先上报实习时间,待确定实习单位后报教务处(实习前一个月)备案。
二、 请各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11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校内邮箱symei@ahut.edu.cn或QQ邮箱344069976@qq.com,联系电话2315246.
三、到马钢实习的专业需注意:
(一)1月、2月、12月三个月不接受实习。
(二)专业与实习单位不对口、不相关及文科专业一般不接受。
(三)遵循“一个学院到马钢实习计划一个月只能安排2个专业,同一专业到同一厂实习原则上只安排一次”的原则,专业报完后要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统筹。
(四)为更好落实实习计划,保证效果,请相关专业不要集中安排在7、8、9月份。
(五)为及时准确落实实习二级厂矿安排,填报时请按附件2中所列单位名称上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实习计划表
附件2:马钢公司接待实习的二级厂矿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