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对《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326号)予以修订,形成2021《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该规定经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参照执行。

我校学科门类较多,不同学科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要求和做法不尽相同,各学院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学院各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

 

下一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智造英语开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