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关于加快专业结构优化支撑服务制造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教高〔2020〕5号)和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
二、申报基本要求
1. 按照学校专业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专业数量,学院申请增设一个新专业,需调减一个原有专业(增设专业为新工科、新文科和目录外专业的除外)。
2. 坚持需求与发展导向,瞄准长三角一体化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申报新兴交叉、社会急需、体现行业未来发展方向,面向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向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面向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凸显我校学科优势特色的专业,发展新工科、新文科专业。
3.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未达到标准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增设。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要求同新专业申报。
5.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原则上应予以撤销。请各学院认真梳理目前未招生的专业,特别是多年未招生的专业,提出撤销或保留的处理意见,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拟设置新专业的院系要对新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和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专业设置论证报告。
2. 需提交材料:《专业设置申请表》、《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及《专业调整申请表》。
3. 请在7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k@ahut.edu.cn, 《专业调整申请表》应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王敏 联系电话:2315245 邮箱:jsk@ahut.edu.cn
教务处
2021年7月6日
附件:专业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