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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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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质量,确保在新一轮课程申报中取得新突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3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包括以下五类课程类型: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具体内容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二、推荐限额

本次省教育厅共分配我校一流课程申报指标为38门,其中线上课程6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20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6门,奖励指标6门。

三、推荐要求

1.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组织教师团队填写相应类型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见附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和高质量。并根据不同申报课程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

3、各学院要根据最新的文件要求组织已申报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完善前期申报材料,并积极组织新的课程申报,特别是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五、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所有课程申报书及其支撑材料电子版(包括前期预申报的课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学校将组织对课程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推荐课程后,再组织进行网上填报。相关工作届时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高拥军  王敏,2315247  2315245,jsk@ahut.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

3、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53号)

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5、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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