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需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申报。学校管理员负责对校内项目申报审核。
2、教师、学生须在平台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详情可查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3、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查询。
4、申报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9日。
5、有关要求: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555-2315245
附件:相关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