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保证毕业生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根据2021年教学工作及相关部门工作安排,保证毕业生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6月1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及答辩小组分配等工作,并将系统中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包括每个答辩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以学院文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在6月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6月17日上午为校级答辩时间。 二、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请务必于6月18日前在成绩输入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请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表中各项信息应为最终数据。本年度,校级答辩的成绩作为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的最终答辩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管理 1、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随其他材料作为“论文附件”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 (3)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独创性声明); (4)毕业设计(论文)评语表(含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语; (7)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简洁版(最后一次检测);随其他材料作为“论文附件”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 其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由学院统一保管纸质版,其他资料可以只保存电子版并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学院亦可自行确定是否将以上资料进行纸质化归档保存,教务处不作统一要求。 2、资料归档工作要求 (1)需于6月30日前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电子资料归档工作和纸质归档工作。 (2)指导教师是电子资料归档的第一责任人,对电子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督促电子资料的归档和检查电子归档资料的完整性。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存。 (3)各学院须与每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确认其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资料归档情况,并留存指导教师确认签字的纸质材料。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