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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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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皖教秘高〔20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要求所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需进入平台(http://cxhz.hep.com.cn)申报。学校管理员将进行校内项目申报审核。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详情可查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3、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4、申报时间: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28日

   5、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555-2315245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皖教秘高〔2021〕3号)

 

教务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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