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办[2017]12号)(以下简称《办法》),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2019-2020(2)学期部分课程开课时间调整延迟,学生评教工作相应延迟至10月上旬结束。但教师评优及职称评聘等工作的开展需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因此后续评价工作时间紧迫,还请各学院(部)尽早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9-2020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后续工作
1、各教学单位尽快完成同行或督导评教以及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评教。
2、 各教学单位于第10周(11月6日)前完成公示并向教务处报送学院(部)2019-2020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附件1)。
二、启动2020-2021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请各学院(部)按照《办法》要求,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并按照《办法》要求开展本学年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相关工作。
以上报送的附件材料纸质版均需经学院(部)院(部)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秀山校区汇文楼A楼201室),电子版发至plliu@ahut.edu.cn,联系人:刘盼莉,办公电话:2311611。
三、听评课工作安排提醒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校督导组专家人数有限,且校督导各自有其他工作安排,结合《办法》试行情况,“同行或督导评教”以学院(部)听评课为主,如需校督导专家参与听评课,请学院(部)督导组长或教学院(部)长及时(10月30日前)和相应校督导组组长(副组长)联系沟通安排好学年度听评课。
《安徽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听课评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务处→下载区→教师下载)。
校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分工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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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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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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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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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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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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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体育部、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法学院,及机关开设的公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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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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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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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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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学院、材料学院、化工学院、能环学院、管工学院、创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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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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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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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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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数理学院、电气学院、艺术学院、建工学院、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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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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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2019-2020学年)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信息一览表(2020-2021学年)
3、《安徽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办〔2017〕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