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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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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部门:

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以下简称“双基”)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有关建设标准(附件1-4)。

二、各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认真总结“双基”建设经验,按照文件要求,撰写《“双基”标准化验收报告》(附件5),填写《“双基”标准化建设达标统计表》(附件6)。“双基”标准化验收的各项支撑材料放学院备查。

三、在组织做好本单位“双基”标准化验收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省级教学示范课的推荐工作。

1、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认定材料: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推荐表(附件7)、安徽省普通高校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8),每个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都须填写推荐表和统计表。

2、教学示范课认定材料:教学示范课推荐表(附件9)、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及示范创建达标统计表(附件10),每个申报教学示范课都须填写推荐表和统计表。

3、各学院应根据标准要求,择优推荐,名额不限。

4、在省校两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应积极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省校两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应积极申报教学示范课。

四、学校将在学院认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教育厅规定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于95日前将附件5-10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jsk@ahut.edu.cn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2315245,邮箱:jsk@ah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双基”标准化验收及示范认定文件与表格。

教务处

2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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