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保证毕业生结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根据2020年教学工作及相关部门工作安排,保证毕业生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答辩前1周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及答辩小组分配等工作,并将系统中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包括每个答辩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以学院文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在6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6月15日下午为校级答辩时间。
二、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请务必于6月16日前在成绩输入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请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表中各项信息应为最终数据。本年度,校级答辩的成绩作为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的最终答辩成绩。
三、毕业设计(论文)电子归档资料
1、2020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归档资料应包含: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2)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记录表;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语;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答辩),学院统一保管纸质版;
(8)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简洁版(最后一次检测),随其他材料作为“论文附件”上传系统。
2、电子资料归档工作要求
(1)需于6月30日前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电子资料归档工作。
(2)指导教师是电子资料归档的第一责任人,对电子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督促电子资料的归档和检查电子归档资料的完整性。
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