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从3月2日开始所有理论课程均要实现在线教学,各课程要按照学校安排的课表进行线上授课。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遴选平台
根据第一批课程线上授课经验,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做好第二批线上开课课程资源平台或技术平台遴选工作。对于能够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校外国家、省级建设的微课、慕课、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教学资源库及其它优质教学资源可以作为课程线上教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课程资源平台和技术平台请见附件1。授课教师也可以通过腾讯会议、QQ群、微信等其他工具进行辅助教学。
二、 上报平台和联系方式
为了保障在线教学顺利进行,确保学生能够找到教师在线教学的课程,请所有开展在线教学(包含第一批线上教学课程)的老师务必于2月26日前登录新教务系统输入在线教学的平台名称、QQ群、联系电话等,一定要确保信息准确。信息上报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 做好建课工作
授课教师确定线上教学平台后,应积极做好在线教学的PPT、作业、习题、教学视频等资料准备和上传工作,熟悉平台的操作和线上教学的技巧,确保顺利开课。
四、 获取课程学生数据
授课教师根据平台具体要求,如需要导入学生名单,可通过新教务系统导出课程选课学生名单,导出名单操作请见附件3。
五、 学生参加在线学习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在2月26日之后登录新教务系统查看自己课程开设线上教学的平台和教师联系方式,及时加入老师QQ群,确保线上开课前能够加入到相关课程平台,顺利开展线上学习。具体查看方式请见附件4。
六、 相关要求
1.对于情况特殊暂不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授课教师同时要在新教务系统上报“暂不开展线上授课”。操作方法见附件2。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本学院的线上开课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建课、上报线上开课信息等工作;成立线上开课帮扶小组,协助学院线上开课有困难的教师,做好线上开课、辅导答疑、布置作业、考核等教学工作;按时报送线上教学调查表,做好线上教学质量检查与监督,确保线上教学质量。要实现部门、学院、教师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确保“教”的有质量,“学”的有收获。
教务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