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等教学建设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1.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进行检查验收。
2.2013年-2015年立项的项目必须结题。2016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
3.省级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检查将另行通知。请课程负责人认真学习《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关于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2014-2016年度课程建设情况的说明》,积极推进课程建设。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任务书是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2.各单位应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填写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并撰写提交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3.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等材料电子版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材料发至:jsk@ahut.edu.cn。项目检查材料的文件名为:级别-项目类型-结题(或进展)报告-姓名,如: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结题报告–方挺。文件大小在10M以内,WORD版。
4.学校将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小组,负责质量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视情况组织对省级及以上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开展项目自查,按时提交进展或验收报告。
2.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
3.各类项目在撰写成果材料时,应参照省教育厅提出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项目成果展示形式”。
4.精品资源共享课须在学校“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建成课程网站,并在检查报告中提供网址链接;精品视频公开课应提交拍摄完成的课程视频。
5.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厅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莉,2315245;jsk@ahut.edu.cn
附件:国家、省级和校级检查项目名单及表格等
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