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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 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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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刨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以下筒称“双基”)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各学院要组织广大教师进一步学习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939号”文件精神(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附件3),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双基”标准化验收和示范申报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标准化验收和示范推荐工作

1、标准化验收工作

各学院组织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对照标准化达标建设有关条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基层教学组织应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验收备案表》(附件4),基本教学活动暂不填表。

各学院组织教学督导组,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双基”标准化建设标准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进行标准化验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验收汇总表》(附件5)和《安徽工业大学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汇总表》(附件6

“双基”标准化验收的支撑材料请按照指标顺序整理成册后,放学院备查。

原则上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应在80%以上,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应为100%

2、示范申报推荐工作

各学院在完成标准化验收的基础上,根据“双基”示范标准,择优推荐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名额不限。推荐优秀项目分别在“附件5和附件6”中标明。

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的需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7)、《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示范课申报表》(附件8),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在中备注推荐优秀。

在省校两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应积极申报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省校两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应积级申报教学示范课。

3、学校验收评审

学校将在学院认定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专家,通过查阅材料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院“双基”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进行审核验收;对申报的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

四、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双基”标准化建设达标和示范创建工作。

2.各学院应于1031日前附件4-8及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佐证材料(含相关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至:jsk@ahut.edu.cn

3. 原则上,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优先从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中遴选推荐。届时不再组织评审,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按照校级评审中确定的排名,顺序推荐。

4.获评为校级及以上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的,学校将按照同级质量工程项目给予奖励,对需要进一步建设的给予经费资助。已列入为省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不重复资助。

5、“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院(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唐莉 ,联系电话:2315245,邮箱:jsk@ah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双基”达标创优文件与表格。

                                                            教务处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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