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
各学院应当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广泛征求师生、用人单位、校友等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及“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制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附件1)”制订培养方案。
专业培养方案应编制“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表”。
各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应选择 1-2所国内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对照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
公共课程开课单位需按照成果导向理念,深入分析公共课程教学现状及学生需求,进一步重构课程内容,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公共课教学效果。
鼓励学院探索科教协同、校企联合、国(境)内外合作、本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等改革计划。针对各类改革计划,以及国际学生、港澳台生、少数民族学生等不同学习需求的学生,可以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或在修读要求中做出说明。
各学院应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确保课程支持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支持课程目标的达成,推动课程建设。
课程设置表是按照四年制本科专业设计的,五年制专业请参照扩充相应内容。
二、提交材料与时间
1、各学院应于4月20日前完成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以纸质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sk@ahut.edu.cn.
2、报送材料:专业培养方案有关材料(附件2--附件5)。
3、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如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委员会会议记录,比较研究报告、修订说明等应存档保留,作为今后专业认证(评估)的支撑材料。
培养方案制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高拥军 2315247
唐莉, 2315245,jsk@ahut.edu.cn。
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