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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检查及答辩安排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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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安排,为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及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校级检查两种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参加结业的学生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书填报情况、学生工作日志填报及教师审阅情况;

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及质量情况;

③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出勤、纪律等情况;

④教师指导情况。

学院自查后,请各系填写《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中检查表》,并于56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校级检查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到各学院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参加座谈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①首先由教学副院长介绍本学院结业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然后由专家组成员与学生进行座谈,座谈后专家组当即向学院反馈检查情况;

②参加座谈会的学生须携带已完成的阶段性毕业论文等能够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材料;

   ③各学院准备好投影仪、电脑等,学生现场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理系统对照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书和工作日志,介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或意见等;

④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根据2019年教学工作及相关部门工作安排,保证毕业生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61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及答辩小组分配等工作,并将系统中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包括每个答辩小组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以学院文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在61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617下午为校级答辩时间。

三、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请务必于619前在成绩输入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请于630日前将纸质版(需加盖学院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表中各项信息应为最终数据。本年度,校级答辩的成绩作为参加校级答辩学生的最终答辩成绩。

                 教务处  

               2019418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2311611;电子邮箱:zkzx@a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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