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实本科教学工程,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定于第11-13周进行为期3周的期中教学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与学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掌握本学期前半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情况,了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教学秩序、完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及课堂教学纪律管理。
二、检查内容
1、学院(部)全面自查
(1)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对本学期课程教学、教风、学风、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教师、学生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落实、处理、反馈,涉及外学院教师上课出现的问题,可将情况反馈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汇总后,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沟通并反馈。
(2)教师评学、课程自查。组织任课教师在教务处课堂考勤系统里做好本学期教师评学调查和填写《教师课程教学自查表》完成课程自查。
(3)课堂教学检查。各学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应深入课堂听查课,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部)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至少随堂听课1次,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1)。检查结束后,需汇总检查记录结果并填写《课堂教学检查记录汇总表》(附件2)。
(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按照《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及答辩安排等事宜的通知》(教秘字2019-15号)要求进行。
(5)系(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检查并统计本学期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填写《教研室活动记录统计表》(附件3)。
2、学校重点检查
(1)课堂教学秩序。教师停(调)课、代课情况,准时上、下课情况;
(2)考试周监考。监考老师遵守考场规则情况,是否准时到达考场、考试过程中有无使用手机等;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有关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填写相关表格。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分析总结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4)。《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和相关表格请于5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教学检查与督查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进行通报。
联系人:施其权 联系电话:2315177邮箱:zkzx@ahut.edu.cn
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