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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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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皖教高〔20171号)文件精神要求,2020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我省本科专业评估等各项工作,为此学校决定在2018年内会计学等21个专业开展校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提交自评报告的11个专业进行专家进校考察工作

1、评估专业

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行政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工业设计、应用化学、工业工程、物流工程。

2、评估时间

   初定于2018524-25

3、评估流程

1)专家预备会(参加人员:评估专家,评估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2)专业负责人汇报(须使用PPT汇报,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

3)考察实验室。

4)查阅《专业综合评价表》及其支持材料,调阅评估专业2016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2016-20172)及2017-20181)两学期专业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等教学资料。

5)评估意见反馈(参加人员:评估专家,评估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二、对“审计学”等10个专业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1、自评自查专业

审计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环保设备工程、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物联网工程、国际商务、光源与照明、劳动与社会保障

2、自评自查要求

1) 相关专业要认真组学习《安徽省普通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

2) 撰写安徽工业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填写《安徽工业大学专业综合评价表》(附件2)和《安徽工业大学专业综合评价汇总表》(附件3)。针对每个观测点做好自评说明、支持材料目录的填报,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3)参加评估的专业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安徽工业大学专业综合评价表》和《安徽工业大学专业综合评价汇总表》 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ahutzypg@163.com;截止时间20181020日。

4)在各专业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估现场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评估任务,确保评估顺利进行。各参评专业在填报相关数据和材料时要实事求是。评估结果将作为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及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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