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可申报的专业包括基本专业、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的)和目录外专业。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等战略需求,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特色和学科专业规划,深入做好新专业调研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
2.各学院要认真研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3.各学院在申报新专业时,应结合现有专业统筹考虑,避免同质化倾向。如学院坚持设置与现有专业交叉重叠性较大的专业,则新申报一个,现有专业需停办一个。
4、鼓励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鼓励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鼓励调整、改造传统专业。严格控制增设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和专业布点较多的专业。
三、申报程序
1.各院(部)申请增设目录内的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请增设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或目录外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增设目录外专业需要提交专家论证报告。
2.请拟申报院(部)于7月3日前将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jsk@ahut.edu.cn。
3.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对申报专业材料进行评审后遴选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莉; 2315245;jsk@ah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年专业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rar
教务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