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本科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安工大[2015]90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选工作严格依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开展,奖励对象、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程序详见上述文件。
二、评选流程
1.教师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认真评议,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6日前向学校择优推荐。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随机听课和审阅材料等环节,并结合学生评教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 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教师名单。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根据评选条件严格进行审核,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本学院所有教师,以保证评选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2.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k@ahut.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人:唐莉,电话:2315245。
教务处 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3日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