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本科实习工作管理,落实学生培养计划中的实习环节,请各教学单位上报2017年度校外实习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附件1EXCEL报表中,所列数据为2016年度实习数据,各专业需根据下一年度拟安排的实习单位和时间进行修改和增减,并列出实习费用的预算金额。
2.各专业校外实习计划无论由学校联系还是学院联系,都要上报,实习地点暂不能确定的,实习时间必须上报,实习地点待确定后报教务处(具体实习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备案)。
3、校外实习计划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送教务处实践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ymei@ahut.edu.cn.
4.如计划安排到马钢实习需注意:(1)1月、2月、11月和12月四个月不接受实习。(2)专业与实习单位不对口、不相关及文科专业一般不接受。(3)要遵循“同一专业到同一厂实习原则上只安排一次,不同专业到同一个厂实习每周最多二次”。(4)实习计划安排时间尽量分散安排,不要集中在7月和8月两个月。马钢公司二级厂矿名称可在附件2中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16年校外实习计划(电子表).xlsx
附件2:马钢公司二级厂矿名称.xlsx
安徽工业大学实习计划表.xls
教务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联系人:孙咏梅;联系电话:2315246;电子邮箱:symei@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