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和期末考试日程安排,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末考试阶段,期末集中考试周将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 13日举行。
为了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部)、各系(教研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做好组织领导、监考和巡视阅卷、成绩评定、成绩报送及考试材料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组长:葛芦生
副组长:秦锋、姚敏、刘立平
成员:各学院教学院长、学生院长
2、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学校将安排巡查组统一巡视考场,成员包括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
3、教师能力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校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根据各自安排自主开展巡视工作。
4、各学院要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本学院的考场巡视工作。
5、期末集中考试周期间,学校设立总监考组和考务组。总监考组由教务处相关领导、教学院长和学生院长组成,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等情况的巡视工作,对考试过程出现的学生违纪、作弊情况进行认定处理,对其他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处置。考务组由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检查考场秩序、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学生违禁物品存放、收交考场记实等,并配合总监考组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二、宣传教育
各学院要召开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考前动员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做好对学生的考试指导和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工作,通过剖析考试违纪典型案例等方法,使学生了解考试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和严重后果,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和预防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发生,营造诚实做人、诚信考试的优良学风。
三、教师监考
1、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考场规则”,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明确职责、熟悉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证考试的规范性、严肃性,预防为主,杜绝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2、监考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监考教师的,必须提前两天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落实好监考教师。监考人员需佩带“安徽工业大学监考证”上岗。
3、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照要求指挥考生按指定的排座方式入座(不得由考生自己选择考试座位),核对考场名单并让学生签名。检查考生证件(身份证和校园卡)是否齐全、有效,查验考生身份是否与有效证件一致,杜绝替考。要求学生将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检查桌面和桌下,清除其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和物品。
4、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向学生强调考场纪律,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就座,宣传学校关于考试违纪及作弊的处分规定,并严格清理考场,防范违纪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要对考场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坚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对因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考场的学生,要严格进行跟随和监督。教师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
5、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
6、在监考中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苗头时要进行口头警告,及时提醒制止,防患于未然。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取得违纪、作弊证据后,将违纪、作弊情节如实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并及时将违纪考生和相关材料带到考务组,由总监考组进行认定处理。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送交一份到考务组。将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后交到学院指定地点并做好交接手续。考试结束前,两名监考人员应明确分工,一人维护考场秩序,一人收卷清点,保证试卷齐全。
8、如有违反规定或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学生应考
广大同学应当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杜绝舞弊。
1、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根据考试座位安排表,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排列方式就座。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并按“缺考”论处。
2、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并放在桌面让监考教师检查核对。凡不带考试证件或不服从监考教师指挥者,不发给考卷,不准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证件不齐的,需持所在学院出具的签字盖章证明,经总监考组核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传递物品、任意走动。需要提问题时,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需借用他人文具用品时,由监考教师代借,不得自行其事。若因身体原因需要中途离场,应向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准出入。
4、闭卷考试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用品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由教师指定的书籍、手册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物品若已带入考场,则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产品。如已带入,一律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
5、考试开始前,要主动清理桌面与抽屉中所有书籍和纸张。如桌面上有与本次考试课程有关的字迹,应报告监考人员。装订的试卷不得拆开,单页试卷及草稿纸不得撕开;已做完的试卷应背面朝上放在自己的座位上。
6、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按时交卷。在考试结束10分钟之前交卷的学生,应将考卷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并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外大声谈话。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时做完考题的学生,一律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应将试卷背面朝上放在桌上,待监考老师统一收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于不按时交卷的学生,监考人员有权宣布该生试卷为无效。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公外出、或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需提前办理因故缺考手续,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具体办理要求,按照《关于规范因故缺考办理程序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宜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学校组织的补考,具体方案另行发布。期末考试违纪、作弊、无故缺考、旷考、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必须重学。每位学生应及时查看本学期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做好课程的复习,及时参加补考。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学[2013]10号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