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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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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15级、2016级各学院本科生导师聘任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的本科生导师安排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将本科生导师安排情况及时通知到本科生导师和2015级、2016级学生。

2、各学院要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安工大秘[2016]2号),认真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督促,确保本科生导师制落实到位。

3、本科生导师要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安工大秘[2016]2号)规定的职责,全面认真做好学生的指导工作,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与个性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为方便本科生导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教务处组织开发了本科生导师制管理系统,请2015级、2016级本科生导师和学生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导师制信息的查询和核对。

系统登录方式:点击教务处主页的“课堂考勤”系统(网址:http://10.100.96.141/jwfz/login.aspx),输入“用户名”(即工号或学号)和“密码”(同教务管理系统密码),登录后点击“导师制”,再点击“学生信息”,即可对导师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导师和学生可以通过本科生导师制管理系统查询学生的课表、成绩、缺勤等信息,并可以进行实时交流。

5、学校每学年将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学院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各学院汇总后及时与教务处大学生学习指导中心(秀山校区汇文楼A209)联系,电话:2315243。联系人:曾晴光。

教务处

                                                                            2016 11 11

2015级本科生导师安排汇总表.xls

2016级本科生导师安排汇总表.xls

安工大秘[2016]2号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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