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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科]关于加强2015-2016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4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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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和期末考试日程安排,本学期第20周考试将于 20167478日举行。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弘扬优良学风,倡导诚信应考,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加强考风考纪工作检查落实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校考风考纪工作组,负责落实全校的考风考纪工作任务。

组长:葛芦生

副组长:秦锋、姚敏、刘立平

成员:各学院教学院长、学生院长

2、组织巡视检查,加强各学院、学工部、质控中心、教学督导组专家和教务处等部门多方联动,确保考风考纪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积极开展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要在考试前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诚实做人、诚信考试的优良学风。深入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使学生进一步了解考试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和严重后果,通过剖析考试违纪典型案例等方法,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和预防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发生。

三、珍爱诚信,文明应考

广大同学应当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杜绝舞弊。

1、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考试开始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并按缺考论处。

2、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并放在桌面让监考老师检查核对。凡不带考试证件或不服从监考教师指挥者,不发给考卷,不准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证件不齐的,需持所在学院出具的证明,经总监考组核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3、根据考试座位安排表,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排列方式就座。

4、闭卷考试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用品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由教师指定的书籍、手册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物品若已带入考场,则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

5、考试开始前,主动清理桌面与抽屉所有书籍和纸张。如桌面上有与本次考试课程有关的字迹,应报告监考人员,及时清理。

6、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产品。如已带入,一律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

7、必须保持考场肃静,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传递物品、任意走动。需提问题时,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需借用他人文具用品时,由监考教师代借,不得自行其事。

8、考试过程中不准随意出入考场。若因身体原因需要中途离场,应向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准出入。

9、装订的试卷不得拆开,单页试卷及草稿纸不得撕开;已做完的试卷应背面朝上放在自己的座位上。

10、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按时交卷。在考试结束10分钟之前交卷的学生,应将考卷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并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外大声谈话。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时做完考题的学生,一律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应将试卷背面朝上放在桌上,待监考老师统一收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于不按时交卷的学生,监考人员有权宣布该生试卷为无效。

11、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12、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公外出、或因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需提前办理因故缺考手续,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

三、忠于职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应学习了解《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明确职责、熟悉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证考试的规范性、严肃性,预防为主,力争杜绝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1、监考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监考教师的,应事先报学院和教务处同意。

2、监考人员需佩带“安徽工业大学监考证”上岗。个别缺失的,可到考务组领取临时监考证。

3、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领取试卷,在黑板上书写自己指定的排座方式和其它提示。并做好所有考前准备(包括打开水、上厕所等),避免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

4、考生进场后,立即指挥考生按指定的排座方式入座(不得由考生自己选择考试座位),并清理考场,检查考生证件是否齐全,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核对考场名单并让学生签名。

5、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

6、考试期间,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抄做试题、长时间看窗外或中途离开考场等),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

7、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告。

8、对因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考场的学生,要严格进行跟随和监督。

9、严格执行考试考试纪律,预防并及时制止考生违规违纪苗头,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及时报告总监考组认定处理,保留违纪证据,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实。

10、考试结束前,两名监考人员应明确分工,一人维护考场秩序,一人收卷清点,保证试卷齐全。

11、按要求如实填写考场纪实,并送交一份到考务组。

12、如有违反规定或发生责任事故,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 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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