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可申报的专业包括基本专业、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的)和目录外专业。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研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70号)”,做好专业申报规划。
2.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等多项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做好专业调研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认真论证2016年度拟增设的本科专业。
3.鼓励设置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专业;鼓励设置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鼓励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鼓励调整、改造传统专业。严格控制增设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和专业布点较多的专业,有关省控专业可以参考《安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2015)》。
三、申报程序
1.各院(部)申请增设目录内的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请增设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或目录外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增设目录外专业需要提交专家论证报告。
2.请拟申报院(部)于
7月6日
前将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电子版”发送至jsk@ahut.edu.cn。
3.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对申报专业材料进行评审后遴选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莉; 2315245;jsk@ah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专业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6
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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