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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完成专业培养要求,但学满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退学的学生
2. 携带退学证明、本人身份证、一张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纸质照片到教学质量管理科开具肄业证书
教务科地点:汇文楼A楼209室,联系电话:231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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