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学运行 >> 正文

教秘字[2016]19号关于规范因故缺考办理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字体: 【大】 【中】 【小】

教秘字2016-19

为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维护考试正常秩序,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特对本科生因故缺考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因故缺考办理条件

1、学生因公外出参加活动(仅限学校组织参加的)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考试的。

2、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

3、学生因其它突发事件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

第二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应在考试前办理因故缺考申请手续。

第三条因故缺考办理程序如下:

1、填写申请表: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下载《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申请表》,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后交学院审核。  

2、提供证明材料:学生应在申请表后附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公外出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出具证明;因病申请的需有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因其它突发事件申请的须有相应单位或部门出具证明。

3、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对学生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

4、教务处审核:学院应在课程考试前将审核通过的因故缺考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四条  因故缺考学生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和重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考试,其课程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与卷面成绩综合评定。

第五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第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6 9 20

下一条:教学[2016]8号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文档管理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