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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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和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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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校办[2002]4号)《安徽工业大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启动2021年度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申请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2019年立项的以及2019年以前立项但还未结题验收的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见附件1)。

工作要求:

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能超过三年,项目负责学院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申请校级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准备以下验收材料一式一份:

(1)《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

(2)《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总结报告》;

(3)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的佐证材料(如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

(4)发表的相关教学论文等。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实验技术人员、承担实验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立足于人才培养需要和设备效能的发挥,研发的项目验收后须能用于实验教学、设备利用或者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

凡申请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的项目,需详实填报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申请书”下载)。申请书须经所在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项目类型

(1)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开发;

(2)自制实验教学设备开发;

(3)实验教学设备维修改造与功能开发;

(4)实验教学设备技术改造;

(5)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以及开放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开发

4、申报基金额度

根据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特点,每个项目资助一般不超过8000元;资助总项目数10-20项。

5、其他

(1)各位申请人在填写申报项目时注意,该项目经费不得用于设备的购置、差旅费、版面费等。

(2)各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实验技术开发工作,切务重申报轻开发。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将项目验收和申报纸质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ahutsjjx@163.com。申报项目同时提交《实验技术开发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12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和立项评审。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唐莉; 联系电话:2315246 电子邮箱:ahutsjj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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