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友服务 >> 正文
1.结业生在结业后一年内,学期开学初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中下载“补授学士学位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填写后交教务科。
2.教务科根据申请安排任课教师,安排学习。
教务科地点:汇文楼A楼209室,联系电话:2315248
下一条:毕业(学士学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