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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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文章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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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过程,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在原有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开展本科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的依据和范围

本次实验教学大纲修订以2016版培养方案,修订范围包括2016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实验学时和上机学时的所有教学课程。

二、修订的原则

(一)整体协调优化的原则。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要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从整体优化的角度协调处理好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践环节之间的关系,在对原有实验教学环节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系统设计,充分挖掘出我校实验教学环节的特色,使之与人才培养目标保持一致。

(二)基础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既要实现基本知识、技能、方法的培养,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又要结合现代科技的发展,充分吸收现阶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经验和成果,把教改、教研或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引入教学,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方法,提升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三)注重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原则。实验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特殊的作用,在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中,要将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融入到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选择上,充分体现知识、能力、素养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修订的具体要求

(一)实验大纲修订按照谁授课谁编写的原则,各学院要尽快将各门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修订任务落实到人。

(二)编写人修订完实验教学大纲后,各学院必须组织实验中心主任、教学经验丰富且熟悉实践教学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共同审核,确保修订的实验教学大纲符合要求且切实可行,对于达不到要求或需要修改的实验教学大纲应退回编写人重新修订。

(三)学院教学院长负责审批本学院修订的实验教学大纲。

(四)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要求,实验教学大纲除保留必开经典验证性实验外,要增加综合性、设计性以及贴近工程技术实验的比例,使其达到总实验学时20%-30%以上。理工科学生参加开放实验、自选实验的学时应占总实验学时的5%-10%,文科学生参加开放实验、跨院系、跨学科选做实验学时应占总实验学时的2%-5%。各单位在实验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满足以上指标要求。

(五)本次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全校采用统一格式,实验教学大纲模板及范例见附件1

(六)各学院须报送材料:学院开设实验项目汇总表(具体格式见附2件)和学院2016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实验学时和上机学时的所有教学课程教学大纲,并于20181030日前按照规定报送至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ahutsjjx@163.com

附件1  实验教学大纲模板及范例.docx

附件2 学院开设实验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16-18级学生实验教学课程.xls

                                                   教务处

                                                    20188月15

(联系人:孙咏梅;联系电话:2315246;电子邮箱:ahutsjj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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